交通影響,是研究新建項目或城市土地利用變更對交通的影響,如建成區內實施大型項目建設開發時進行交通影響分析的項目占應進行交通影響分析項目的比率。交通影響分析是保證大型項目開發建設不導致開發對象周邊交通服務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土地超強開發的規劃控制措施。分為規劃交通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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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影響分析對象包括:
1、非交通設施項目的建設規模和項目開發性質滿足下述條件之一,應進行交通影響分析。
(1)非交通設施建設項目的建設規模:在城市中心區或交通敏感的區域,建筑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定,下同);在中心區外圍的市區或交通相對寬松的地區,建筑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
(2)非交通設施項目的開發性質:使用性質及開發規模發生變更;小區規劃;在城市重要干道兩側的開發和改造;重要的公共建筑;產生交通量變化大的其他或臨時用途建設項目等。
2、城市交通設施的建設項目均須進行交通影響分析。
3、交通影響分析應在項目報建審批階段進行。但當非交通設施項目的建設規模超過規定標準的8-10倍,或建設項目屬于大型交通設施,或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開發項目,在項目的選址、立項階段需進行初步的交通影響分析。
具體的講,以下項目需要進行交通影響評價:
停車泊位數超過100個的醫院、超過200個的場館與公園。
單獨報建的中小學校項目。
長途車站、公交場站、公共停車場及第一區的加油加氣站(含改擴建)項目。
用地面積超過100畝的物流、工業項目。
需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側設置機動車出入口的建設項目
涉及交通需求可能增加的規劃調整項目(改變用地性質、調整容積率)。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的其他項目。
一般7-15個工作日,需根據具體項目情況而定,主要與項目所屬行業及企業能提供的基礎資料有關。江楠工程,專業編制機構,全國多地均有分公司,統一咨詢熱線:185-8003-9998
根據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相關計價文件: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計價格【1999】1283號文,但實際的收費會較大幅度地下降,具體與項目的投資額度、項目的復雜程度和客戶方能夠提供的基礎資料等有關主要與項目所屬行業及投資規模有關,詳情請來電咨詢:185-8003-9998